由于网络的大众化特性以及摄录设备的小型化、普及化使纪录片拍摄成为时下电视圈里的热闹行当,许多人摩拳擦掌,大起炉灶。然而,中国电视纪录片拍摄领域关于真实记录的理论却处在无休止的争论中,纪录片拍摄创作也陷入了多重困惑之中。“真实”与否仿佛成为了衡量纪录片的生死线。拍摄中为了追求“真实”,画面构图、景别、光线都很粗糙,镜头一路摇摇晃晃地走过,只要跟踪拍摄,同期声录音,长镜头纪录,就认为那是真实,就是纪录片,这种“真实观”实际上有待商榷。纪录片拍摄在纪录片拍摄中,从头至尾都在强调纪实,这根弦绷得太紧往往会产生另外一个矛盾,影像是否具备视觉美感。譬如拍摄一所农家厨房,白天的照度都非常低,摄像机根本无法得到正常的细颗粒图像,但这个黑暗的环境却是主人公重要的生活空间。要纪录这样一个景,“不干扰”对象是不可能的,所谓的“原生态”也是无意义的,因为这样根本无法看到图像。这时,就必须打灯。需要注意的是现场怎样把几个灯隐藏好,光线是否能让被拍对象慢慢习惯,画面上的光线效果是否能仿真,光线结构是否合理。
摄像人员在纪录片拍摄现场是主动者,而不是受环境支配的被动者,因为摄像师的工作必须传达一种符合视觉审美传播规律的图像。尤里斯·伊文斯在《摄影机和我》中谈到:“重现现场给纪录片的摄制引入了一个非常主观的个人因素,导演的正直一—他对真实的理解和态度,他传出主题的基本真理的意志一一他对观众责任感的理解,,不包含这些‘主观’因素,纪录片的定义就是不完整的。”任何一种手段都是语言的工具,这种语的使用要充分考虑观众的认可程度。“真实不等于自然状态,真实不等于粗糙”。纪录片拍摄在跟踪拍摄中,通常的方法是用广角镜头。当焦距是9mm时视场角为98°左右,景物视野开阔,画面比较稳。运动时不易抖动景深大,画面内信息量大。但同时,在运动跟踪拍摄过程中,周围杂乱的景物也进入画面,如果离拍摄人物太近还容易产生变形。并且,这种“广角画面”在电视纪录片中己成泛滥之势,平庸随之而来,艺术上的审美价值大大丧失。如果用16mm左右焦距的镜头拍摄,它的视场角比较小,接近人眼视场,画面内信息量集中,纪实的重点突出只是因其用了中焦拍摄,在技术的操作上要困难些。它包括现场判断对事物的预见、精细地选择拍摄时机和拍摄主体,焦点准确,熟练地运用器材以获得稳定而又具有美感的图像等。纪录片拍摄好的摄像师是在不露痕迹的记录中展现情节的,隐藏得越深,越能表明纪实手段的高明。
在现场,准确地控制景别和摄像机的运动,不仅能使记录有重点有节奏,还直接关系到纪录片的观看情绪。要在“一次性”的事件中拍到完美的图像,首先,对事情的发展需要有判断预知,对周围环境要熟悉。把画面拍美,使它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是每个摄像师最起码的职责,它和真实记录并不矛盾。在纪录片的创作中,摄像师应该是个相对独立的个体,他应该拥有独立的判断能力和能把这种判断贯彻到底的权利。随着电子技术的进步和纪录片观念的更新,未来的纪录片将呈现出更新的样式,那时所制作的纪录片肯定会带来美学风格的革命和制作方式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