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户提出需求:客户通过电话、E-mail等方式提出自己的制作要求。涉及内容包括:公司介绍项目或公司产品描述稿件宣传片风格内容等的意向基本设计制作要求
二、确定合作意向:双方以面谈、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针对项目内容和具体需求进行协商,产生合同主体及细节。
三、双方认可后,签署"影视片制作合同"。
四、客户支付预付款50%以上,并提供广告所需产品、文字资料、解说词与图片素材等。
五、签约后,双方进行制作会议沟通,制作方提出策划文案:就深圳专题片制作中的各个细节向客户呈报,并说明理由。(如需三维创意、制作脚本、导演阐述、布景方案、演员试镜、演员造型、道具、服装等另行协商)有关专题片拍摄的所有细节部分供客户选择,最终一一确认,作为之后拍片的基础依据,直到最终确认。策划文案,签约后需客户签字认可。
六、客户审核并确认拍摄方案后:开始筹备拍摄工作。并同时进行剪辑制作等部分后期工作。在正式拍片之前,会向包括客户、摄制组相关人员在内的各个方面,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的“拍摄通告”告知拍摄地点、时间、摄制组人员、联络方式等资料。
七、正式拍摄:按照合同进行,各负其责。
八、后期制作:制作过程中每个环节必须由客户验收认可,工作方可继续进行;后期编辑现场客户可派人做顾问指导,编辑完成后,客户审片认可,成品宣传片即制作完成。
九、客户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在收到尾款后将成品宣传片的专业磁带或者刻成DVD、VCD 交给客户。至此,广告宣传片制作过程结束。